平度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帮助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

2013-04-24 14: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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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郭微微) 近日,记者从平度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一宗事发7年后,在援助律师帮助下,受援人李丽(化名)终获司法正义的大案。据介绍,2004年5月3日,被告人项伟(化名)与妻子到平度市东阁街道某村欧红(化名)家中做客期间,与欧红的丈夫杨明(化名,李丽丈夫的孪生兄弟)因琐事发生争吵。杨亮(化名,李丽的丈夫)在劝架过程中被项伟用刀当场刺死,杨明被刺成重伤。案发之后,项伟逃逸,一直未被抓获。

  据悉,2006年,重伤的杨明因无钱医治死亡。2008年,李丽的婆婆因为两个儿子先后死亡,悲伤过度,突然离世。2011年,平度市公安局在潍坊市将项伟抓获,2012年4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通知李丽可以聘请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5岁的李丽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没有固定工作,无力聘请律师,无奈到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该法律援助中心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指派擅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郭鹏娟律师承办此案。郭鹏娟介绍说,“在向李丽所在的街道党委和村委收集齐全相关证明材料之后,综合各种因素,我在庭审过程中,为李丽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90余万元。”

  2012年9月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项伟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被限制减刑,赔偿各种损失共计877182元。判决生效后,项伟没有支付任何赔偿。为了切实帮助受援人李丽,郭鹏娟向青岛中院递交救济申请书。最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底将10000元救济款发放到李丽手中。

  记者 郭微微 本报通讯员 张卫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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