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12日讯(记者 林刚)2007年,市老龄办举办了两场老年人相亲会。今天记者了解到,通过两场老年人相亲会共有11对老人正式“牵手”,可仅有4对老人进行了结婚登记,其他7对老人虽然同居但并没登记。而记者了解到,老年人同居不办证的现象较为普遍。
姜大爷告诉记者,半年前,他通过老年人相亲会认识了李大妈,“孩子们同意我找老伴,但就是不同意我们登记,没办法,我们只好签了一份协议后才住到一起。”另一对已经“牵手”的牟大妈和谢大爷说,他们也不准备登记了。“住在一起但并不登记结婚的老人非常多。”市老龄办权益处高处长告诉记者,2007年举办的两场老年人相亲会帮助许多独居的老人找到了另一半,据他们了解,已经有11对正式“牵手”,还有三四十对正在交往的老人,“老人选择不登记结婚主要是因为子女的反对和对财产方面的顾虑。”
对此,山东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冯飞律师认为,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是禁止的,不受保护。老年人之间即使签订了协议,由于协议是以同居为前提,因此是无效的,不利于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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