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出的出不来常年住院无家可归 市精神卫生中心一共有八个封闭病房区,在每个病房区里几乎都有这样住了很长时间的病人。有这样一位病人,11岁的时候发病入院,后因病情反复又多次住院出院,现在已经50多岁,一住就是20多年,家对于他来说,概念已经十分模糊。“年轻的时候,父母还给他找了一个农村媳妇,俩人还生了一个女儿,后来父母去世了,妻子也不在了,就剩下了一个女儿,联系也是很少。”医生说,像这样的老人很多都是在医院终老。
妹妹病好,哥哥不让出院 除了因为家人离世,无人照顾的病人被留在了医院,还有一些病人明明病都已经好了,达到了康复出院的要求,但是家属硬是找各种理由拒绝接患者出院。中心医教科的董主任跟记者说了这样一个病例:
李美(化名)因为年轻时精神受了刺激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后来心结越积越重,得了躁狂症,还伴有幻觉、妄想、紧张症状等病症。家人一句话说不对,就能激怒她,而一旦发怒,李美就觉着连家人都在嫌弃她,怒火中烧的她甚至连自己的家人都会攻击。
被家人送到市精神卫生中心,经过医生一段时间的治疗以后,李美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而且通过观察已经十分稳定,可以出院回家休养。可是当医院通知家属接病人出院的时候却遇到“推脱”。
病人的家属哥哥、嫂子到了医院以后说曾遭到患者的恐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回家以后万一再发病怎么办?要接回家也可以,但是医生必须得给写一份“保证书”,保证病情不再发作。可哪怕一个正常人受到刺激也有可能犯病,何况说一个病人,回家后不按时吃药、家庭争吵受到刺激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发病,这个谁也保证不了。但家属拿不到保证书就不出院,最终李美只能暂时留在医院继续做康复治疗。
常年住院变无家可归 “你明天最想做的一件事是什么?”这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科一位治疗师给病人布置的作文题,而病人的答案让治疗师看着都心酸,有一位住院二十多年的病人写道:我明天最希望做的事情就是,回到家里睡觉、起床,做操锻炼一下身体,然后上街买菜、做饭吃过午饭在家午睡……“他们其实最希望做的就是回到家里,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可就是这样简单的要求对于有的
精神病患者来说,却实现不了。”该治疗师说,通过治疗她发现有一部分病人其实已经达到了出院的条件,但是因为“无家可归”,让他们只能留守在医院。
医教科的董继承主任说,“现在每隔一段时间也会让符合条件的患者回家住上几天,然后再回来,温馨的家庭环境对于多数的患者病情的康复都是有好处的。”董主任说,具体的比例不好估计,不过还是会有这样的一部分患者,他们虽然达到了出院的要求,却送不出去,因为常年住院,尤其是双亲去世的病人,再加上兄弟姐妹少的,一年能来看望两三次的就是很好的了,有的到了医院交完费用就走,来了都不看一眼。”
房子成留守原因之一 董主任说,这么多年下来他发现有四类人是最容易被“留守”下来的,首先第一种就是患有疑难杂症的病人。
还有一种就是反复发作的病人。本身在医院治疗以后病情稳定了,但因为家庭关系不和谐、回家以后没有按时吃药等原因导致病情再次发作。“回家以后不按时吃药然后导致病情出现反复的病人我们遇到太多了,尤其是一些带有攻击行为的,反复发病两三次,家属一般就不敢往回接了。”
第三种情况就是有的病人患病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一直由父母或以前工作单位照顾、负担医疗费用,但有的单位改制或者破产,不再负担医疗费用,有的年纪大的父母也已离世,这样的病人也很难往回接。
最后一种情况,董主任说,虽然比较少,但是确实存在,房子也成为部分精神病患者有家难回的原因之一。现在房价越来越贵,父母留下的一套老房子动辄也是百万遗产,还有现在旧城改造、旧村改造的地方也很多,“精神病人虽然是病人,但他们也应该享有合法的权益,怕他们回去以后分家产或者分房子干脆就放医院不管了。”
无聊致病友“回潮” 市精神卫生中心一位刘姓医生跟记者说,医院里有的病人是因为没有家人或家人不接等原因被迫留守,而还有一部分病人却是主动回医院的。“有好几位患者跟我倾诉,想自食其力找份工作,可用人单位一听曾得过精神疾病,就不收了,而小区里想找个人说话也找不到,在家里甚至都被家人‘嫌弃’。与其在家无聊还不如到医院住院跟病友聊天呢。”
◎联合“搭路”帮患者回家 里面的不出来、外面的进不去,如何改变这个现状呢?《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明确了责任,针对不同的患者,公安、民政、街道、社区等不同部门应该承担起自己相应的责任。“医院应该承担的是治疗的责任,通过公共卫生的宣传让更多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不是精神病人康复养老的机构。”一位负责人说,随着《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各部门应该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接力搭桥,让精神病患者能够在医院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回家后有长期的康复服务,并且帮助他们找到以后的出路,这样才能真正的让患者回家,并且安心在家。
记者 尚青龙 实习生 王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