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小伙王某因盗窃被警方抓获。
半岛都市报6月28日讯(记者 黄英帅) 1996年出生的王某是河南郑州人,早在2008年,正在上初二的他因为在学校和人打架受到父母的严厉批评,之后他便赌气离家出走,过起了流浪的生活,再也没跟家人联系过。近日,王某流浪到了青岛,用捡来的身份证在网吧上网时,顺手偷走了别人的电脑包。虽然连夜逃到潍坊,但6月27日仍被市南警方抓获。
6月20日晚,市民刘先生在中山路一网吧通宵上网,第二天凌晨,犯困的他便在包间内睡着了,等他醒来一看,自己的电脑包不见了。包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点读机,还有200多元钱。刘先生急忙向中山路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赶到现场查看监控发现,一在网吧内上网的青年进入包间将包偷走,经过调查发现该青年使用的上网身份证是别人的。
通过严密调查,民警很快发现嫌疑人逃到了潍坊。6月27日上午,民警赶赴潍坊,在一家网吧将嫌疑人王某抓获。派出所内,王某如实供述了整个盗窃经过。
6月28日,记者在中山路派出所见到了王某。王某是河南郑州人,2008年时,年仅12岁、正在读初二的他由于在学校里和同学打架,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回到家父母又对其一顿打骂,他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
王某四处游荡,一路边打工边流浪到了江苏盐城,逐渐长大的他看别人都上网玩游戏,他也非常羡慕,可他没有身份证,没法进网吧,有一次他捡到了一张身份证,自此之后经常出入网吧。在打工流浪期间,他一直没有和家人联系。
“我也知道家里人在四处找我,可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在哪。”王某说,近五年来,无论过年过节,他一点想家的念头都没有。他也习惯了流浪的生活 ,能找着工作就打工,没钱了就去捡塑料瓶。
6月18日,王某来到青岛打工,结果忙活了两天都没找到工作。随着身上的钱逐渐花光,晚上他只能去网吧。6月21日早晨,他在火车站附近一家网吧上网时,趁机将隔壁包间上网男子的电脑包偷走,然后匆匆结账离开网吧。
他跑到火车站前,四处寻找愿意买电脑的人,最终以1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和点读机卖给了一名即将上火车的男子。他买了一张火车票去了潍坊,但仍被警方抓了回来。
民警让他通知父母,可他根本没有联系方式。无奈之下,民警联系郑州警方帮忙查找他的父母 。目前王某已经被刑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