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想杜绝“
背分”现象,根本没必要推出这种规定。现在满街都是高清摄像头,公路上的“摸奶门”都能真相大白,找到真正的违法者还是传说吗?请不要说这样做太麻烦。别忘了,相关部门首先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其次才是管理者。这一点,值得每一个人牢牢铭记在心。
“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三辆车背分,一辆车也只能最多由三本驾照销分,”这一则消息,让我这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拿到驾照还处于实习期的菜鸟司机着急上火。可更令人着急的是,就一会儿工夫,公安部官方网站又出了回应消息,说这是“个别媒体
误读”。我刚想高兴呢,可一琢磨又糊涂了,光一句“误读”是什么意思?哪里被误读了?你得给个官方的权威的正确的解读啊。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开始本能地揣测,这一简单的欲言又止的“误读”背后,是不是有其他的隐秘。因为像公安部这一级别的政府部门不可能不明白,他们在社会中敏感度高、舆论关注度大的话题中失语,就会给谣言的流行打开方便之门。那为什么不解释清楚呢?是相关细则没有制定好,还是习惯性的官腔啊?
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机,我认为这个被“误读”出来的规定很不可取。大家都明白其主旨是打击买分卖分的“分贩子”,但想法很美好,做法很弱智。所谓“一本最多为3辆车销分、一车销分最多用三本驾照”,本质上就是要求“一辆车最多三人用,一人最多用三辆车”,这显然不合理。首先对租车的,难道每辆车只能固定租给三个人用;其次,对有钱人,难道最多只能买三辆车;再者,最普遍的,难道老百姓举家买辆私家车,全家最多只有三人能开这一车,一家人共用一辆车难道也不被允许吗?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规定,那只能说制定规定者要么思维有问题,要不就是不食人间烟火。如果两者都不是,那只能说明别有用心了。如同有网友所说的那样,不就是为了让交警部门多“创收”吗——既要“创收”违法罚款的钱,还要“创收”罚满后培训学习的钱。再或者,就是相关部门的懒政,他们根本不管这种规定给百姓带来多少不便,只考虑自己管理方便了,罚款也方便了,还有比这更不称职的吗?
如果规定真的是这样,我们司机真是有苦头吃了。好在传言刚刚冒头,就招来了一片骂声,引得民怨沸腾,于是,公安部门出面回应了,称是被个别媒体“误读”。
应该承认,这次回应是及时的,充分反映了公安部门的应变能力,但这种回应又是明显不够的,它起到澄清的效果了吗?没有。老百姓更加晕头转向了。
其实不妨想一想,公安部门想杜绝“背分”现象,根本没必要推出这种规定。不就是想谁违法就罚谁吗?现在满街都是高清摄像头,既能拍到违法车辆的牌号,也能拍到驾驶员有无系安全带,那么拍到违法者的长相还是问题吗?想想以前,公路上的“摸奶门”事件能真相大白,找到违法者还是传说吗?请不要说这样做需要多大的工作量,别忘了,这可是你分内的工作啊,你每月都拿工资啊!
我们相信,公安部门肯定能找到更好的方法,既能做到提高效率,弥补漏洞,也能让老百姓满意。我们有这个信心,更有这个要求。别忘了,相关部门的第一身份是公仆,首先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其次才是管理者。这一点,值得每一个人牢牢铭记在心。(作者系岛城高校教师)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