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替公司讨债再给发工资 75名员工拿回64万

2013-05-09 07: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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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拖欠多日的工资,员工们很高兴。



    半岛都市报5月8日讯(记者 黄英帅 通讯员 时满鑫)  5月8日上午,75位莱西市民陆续来到莱西法院,拿到了自己的工资。据悉,这些市民都是当地一家铁艺制品出口公司的工人,去年9月初,员工们获悉公司老板已经撤资,但欠下了5个月工资没结。法院执行时发现该公司老板史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有两家公司欠史某80余万元,法院讨回了这部分钱,为工人发了工资。

    “终于领到工资了。”8日上午,在莱西法院门口,从法官手里接到9000多元钱后,莱西市民杨福根高兴地说。当天上午,像他一样高兴的还有其他74个人,他们大都是莱西市沽河街道的村民,他们当中,少的拿了2000多元,多的拿到10000多元。“我们以前都是青岛鑫嘉工贸有限公司的员工,这些钱是公司拖欠我们的工资。”杨福根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是一家从事铁艺品加工的公司,在沽河街道已经经营六个年头,当地不少村民都在该公司工作,每个月能拿到2000多元的工资,“公司主要是做一些花架、花房的铁制品,大都是出口到国外,以前很少拖欠工资。”

    但去年9月2日,员工们突然接到公司老板史某妻子的通知:“我们只负责4月份以前的工资,4月份以后的就不管了。”“那时我们才知道,公司老板已经撤资了。”拿到钱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才发现,老板已好几个月不露面了,公司的会计、秘书等一些接近老板的管理层,早在当年三四月份就辞职了,只剩下车间里的一线员工,共75人被欠64万元工资。

    李先生说,他们为了讨要工资,三十余人开着四辆面包车曾到史某在城阳的家中,“但他态度很强硬,说没钱。”由于公司的厂房是租的,公司里也没什么值钱的设备。去年10月份,员工们推举出四五名代表,几次到史某家讨要工资,但均没有效果。后来他们聘请了律师,将青岛鑫嘉工贸有限公司及史某告上法庭。

    莱西法院沽河法庭赵庭长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涉及的职工数量较多,并快速进行了审判。一审判决生效后,史某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市中院很快作出了二审判决,责令公司在限定期限内给工人们发放工资,但史某一直不屡行判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我们在执行中发现,这家公司之所以会解散,是史某与其他合伙人产生了利益纠纷,几人均将资金撤走,财务上几乎一分钱都没有。”赵庭长说,他们同时查询了被执行人史某的个人财产状况,包括各大银行及工商、税务、车管、房地产登记部门,但结果都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我们发现,青岛杰买斯工业制品有限公司和青岛发必隆塑料有限公司与该公司有80余万元的债务关系,而且已经到期。”执行人员随后奔赴即墨和胶州,到这两家公司进行协调,这两家公司最终将 60余万元汇至法院账户,工人工资才有了着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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