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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 针对日前媒体曝光的云南省高院法官黎泰军殴打保安事件,云南省高院通报称,该院已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对黎泰军先行停职检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并表示,“绝不护短,会给关心此事的市民一个交代。” 作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法官,黎泰军竟然形同市井无赖,不仅当众殴打保安,而且在对方“跪地求饶磕头”的情况下,仍然不依不饶、并叫嚣“信不信整死你”,如此恶劣嚣张、暴戾十足的打人事件,让民众备感愤怒与失望。相关部门对此显然不能不了了之,应当也必须“给市民一个交代”。
针对政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此前提出,“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针对此前上海法官嫖娼事件,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则强调,“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的耻辱,是司法公信的灾难,危害甚大。”这种背景下,对于“法官打人事件”,怎样才算是一个合理到位的“交代”?除了“给市民一个交代”,此事还应该给什么“一个交代”?显然,这一“交代”必须严厉到位,能够充分彰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零容忍”态度,一方面需要全面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如依据党的《纪律条例》,“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法院工作人员纪律条例》,“以殴打……方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也要严格按照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追究其一般违法责任甚至“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除了就事论事的问责追究,要想更有效地防范类似“法官打人”这样的“司法公信灾难”再次发生,不仅要“给市民一个交代”,也要给司法公平正义“一个交代”。从长远来看,显然应进一步站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通过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措施,对法官等司法人员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在源头上确保法官职业的神圣性和纯洁性,尽可能避免滋生“打人法官”之类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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