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5月9日讯(记者 孟敏 实习生 朱小雪) 10日,济南市物价局自4月22日起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an.gov.
cn)和济南市价格信息网(www.qpn.gov.cn)开展的
停车收费标准问卷调查将宣告结束。数千位网友就停车
收费标准提交了自己的意见,其中认同对机动车进行按区域、时段差别收费,且收费标准累进递增的网友占了多数。
9日下午,在两个网站上进行的问卷调查,仍然开放接受市民填写问卷发表意见。省城物价部门人士表示,本次济南市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按区域差别收费的理念,得到了多数市民的认同。
让物价部门人士做出如此结论的,是此次停车收费调查问卷中在“停车收费采取何种方式”这一关键问题上,多数市民认同采取按区域类别累计递增计费,即今后车停的时间越长,收费的价格越高。
同时,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停车场收费适当高于偏远地区,能起到哪些作用”与“道路停车收费比停车场收费高一些,您认为能起到哪些作用”两个问题上,多数市民认同实行差别收费能够缓解交通压力。
另外,在此次停车收费调查的具体收费标准上,多数市民的选择倾向于低收费标准。
问卷中一类车流最大的繁华地段首小时停车收费标准,选择最高每小时6元
选项的市民,远远少于选择每小时4元甚至2元的市民。
倾向于低标准选项的心理,还体现在临时停车、夜间停车和火车站、汽车站的收费标准上。
在本报新浪和腾讯的官方微博和96706热线平台上,不少热心市民留言、来电表示,按区域差别收费、累进收费的初衷是对的,但这并不是说,差别收费就等于高收费,差别收费的最大目的是体现差别,提醒车主今后不再有长时间低价占用停车资源的机会。
□新闻链接
三次征求民意 都是差别收费
10日结束的济南市停车收费调查,已经是济南市第三次向社会征集停车收费标准。
2010年6月,济南市物价局就曾针对停车服务按区域类别差别收费在网上征求民意,其中一类收费最高的停车区域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停车累进计费的时间,最短为半小时。
2011年5月,济南市物价局、市公安局联合向社会公布《济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停车场停车服务按区域类别差别收费管理,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地段、交通拥堵状况和停车位供求情况,将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区域,不同区域的停车场,实行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其中,一类区域停车收费最高为6元/小时。
2010年以来的历次停车收费调查中,尽管市民都认同物价部门利用价格杠杆治堵的思路,但在具体收费标准上,都是倾向于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