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诈骗手法五花八门 六大陷阱暗藏杀机(图)

2013-05-14 07: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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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

    电信运营商应落实手机实名制

    王洪波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谨防上当受骗。

    首先,市民要端正自己的观念,不能存有侥幸心理,防止个人信息外泄。另外,不法分子通过软件可以任意设置来电号码,不要轻易相信来电显示号码。接到要求汇款的电话或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其次,在一些短信息实在难辨真伪时最好咨询本地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和警方,或及时与家人、朋友进行沟通 ,一旦掉进诈骗陷阱,一定要立即报案。

    此外,王洪波也认为,作为电信运营商应当做好手机和网络的实名制工作,“每一个号码都能实名的话,一旦有人拨打诈骗电话或者是发送诈骗短信,都可以通过该号码找到相应的责任人,这样的话此类诈骗案件也会相应减少。”

    ■律师

    明确法律责任才能遏制犯罪源头


    5月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 他说,近年来,我国电话短信诈骗犯罪呈现严峻趋势,短信诈骗内容包括涉嫌洗钱、包裹涉毒、刑事案件 、法院传票等,当事人一旦回拨电话,诈骗组织成员即冒充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对话进行心理暗示,一步步诱骗受害人落入陷阱。

    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对此,张宝清律师说,由于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主体只限定于自然人,而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才负刑事责任。因此,尽管有司法解释,仍然无法追究电信运营商的刑事责任,也就无法从源头上制止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只有明确电信运营商的法律责任,才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诈骗团伙利用短信平台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发出用于实施诈骗的短信,电信运营商需要对这些短信进行处理后才能送达相关用户。从这一点上看,作为电信运营商,放任诈骗集团危害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对如此大规模的手机短信诈骗,电信运营商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张宝清律师认为。

    文/记者 徐新东 刘鑫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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