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杀手”大货车:不但要管人更要管车

2013-05-14 10:4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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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货车改装、超载、疲劳驾驶酿成的险象和悲剧并非少数,目前因超限超载发生的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左右。一起起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让人触目惊心。但为什么大货车车主还要去改装、超载、疲劳驾驶?

    虽然近年来,我省一直以高压态势治理超限超载,但目前在国省道、高速公路上超限超载的货车依然很多,为什么?

    要杜绝“杀手”大货车,需要从严治理,根本治理,不但要管人,更要管车。

    □ 本报记者 谢晓东

    计重收费“默许”大货车超载

    “实施计重收费后,仍有很多货车超载,但是超载率一般在30%以下。”近日,京沪高速鲁苏临沂收费站一位工作人员说,以计重收费治理超载,对恶性超载有较大的抑制作用,但对运输业户经过计算的“理性超载”作用不大。

    实施计重收费后,超载率大于100%的“野蛮超载”大大减少,取而代之是超载率30%以下的“理性超载”。也就是说,计重收费只是降低了超载率的最大值,而不会将超载降为零。计重收费不能从根本上制止超载运输给公路桥梁等设施造成的严重损坏,不能杜绝超载运输的种种危险。

    计重收费的实施由一个违法行为演变为可以用钱来解决的经济行为。超载车辆缴费上路,必然增加公路上其他车辆的危险性。公路的额外磨损可以通过多缴费得到补偿,但造成公路上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危险性增多,通过何种方式补偿?一旦高速公路上由于超载引发交通事故,车辆的超载可以看成是被允许的“有缴费发票为证”,明知其危险而允许其上路的收费部门是否有连带责任?事实上,经济杠杆是减少超载和体现市场公平的一种方式,并不能代替法律法规。

    “不超载,不挣钱。”这是很多货车车主的观点。为了养活大车,为了摊薄人工、油料、罚款等成本,他们不断地超载。“现在油价这么高,运费就是不涨。”货车司机刘师傅说,如果按照标准装货,必须得调整运价,在现行的运价下,守法经营肯定要亏本,如果一路上再被交警罚款,这一趟就白干了。

    此外,大多数个体运输户都是贷款买的车,以一辆自卸货车50万元计算,首付20万元,剩下的30万元贷款两年还清,每个月要还1.5万元左右,沉重的还贷因素也造成了超载。

    其实,大货车主对货车超载带来的危害心知肚明。很多货车车主用“赌命”二字来形容货运行当:“跑大货跑好了,你就赚了;跑不好,你就赔了;为了还账、挣钱养家,不得不违章跑,跑一次就像拿自己的生命赌博一次。”

    对超载货车,交警可以处以200元—500元罚款;超载30%以上的,处以罚款500元—2000元。交通路政人员对超载车辆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而根据相关规定,不准公安、交通两部门重复处罚,所以经常会出现货运车辆请求交警处罚的怪现象。

    此外,只罚款、不卸货的执法行为或不严格执法,致使带有安全隐患的货车继续行驶或造成事故的发生;货车驾驶员驾驶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工商、质检等部门没有严格监管货车生产、改装企业,导致企业向社会提供非法改装服务。

    管住源头车和人

    一个职业货车司机是为老板打工的,开就有饭吃,不开就下岗,治理超载不应只放在货车驾驶员的身上。

    其实,超载并不是车主、司机所造成的,而是由于很复杂的社会问题所造成的。但是,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无论是车辆改装、超载,还是新实施的交规,只有货车司机“挨板子”,鲜见政府部门对货运企业、非法改装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所以,杜绝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不但要从司机入手,更要从车主、企业入手。

    源头治超就是比较好的手段。“只有源头治超,才是根本治超。也只有通过这一手段,才能达到路面治超没有达到的目的。”枣庄市联合治超执法人员说。

    作为年产煤炭3000万吨、水泥4000万吨、石膏500万吨,超载重灾区的枣庄市,曾饱受超载之痛。但是,从2004年开始,该市交通运输部门启动源头治超行动,用强有力的行动管住了源头,使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80%下降到了0.2%以下。其货运源头监管的经验值得借鉴。

    源头治超中,虽然货源源头把住了,但是货车改装、车辆登记等主要环节缺乏有力监管,使得超载车依然存在。

    “源头治理机制如不加强,最后一步的监管自然乏力。”枣庄市联合治超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非法生产“大吨小标”和擅自改装车辆蓄意超限超载货物的行为屡禁不止,不但给我省治超工作加大了难度,更是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由于对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源头监管的缺失,使得省内一些车辆生产企业、改装(维修)厂为适应市场需求,明目张胆地做起了货车改装生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但是,治超中,对于车辆改装的处罚,只是对车主、运输企业进行处罚,很少、甚至不去倒查追究改装企业的责任,造成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源头监管的缺失,给他们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此外,违规改装货运车辆又是如何上户,通过每年安全检测等等,都需要相关部门联合起来遏制改装后马路上的“杀手”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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