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快报讯(通讯员 张筱 记者 王钦帅) 新婚的刘女士最近遇上了烦心事 ,婚礼当天穿的婚宴
礼服送去
洗衣店干洗,却被洗得严重起皱
变形。前去理论时,洗衣店老板不仅不赔偿,反而“苦口婆心”地劝刘女士“这衣服还可以当
睡衣穿”。哭笑不得的刘女士只好到福山区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洗衣店同意赔偿刘女士1000元,并为其不当言论道歉。
5月初,刚刚新婚的刘女士,将自己在婚宴上所穿的一件价值2000余元的苏绣手工旗袍,送到福山一家洗衣店干洗,准备洗好后留着归宁宴的时候再穿。5月6日,刘女士再次来到洗衣店时,发现好好的旗袍被洗得起皱变形 ,严重影响衣服的上身效果,这让刘女士的好心情荡然无存。随即,刘女士要求洗衣店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洗衣店只愿意给予刘女士300元的赔偿,并再三劝刘女士,“消消气,最起码这衣服还可以当睡衣穿。”
随后,哭笑不得的刘女士到福山工商部门投诉,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洗衣店经营者称,单据上注明洗衣费用是30元,按洗衣店自行规定的赔偿标准,衣服出现损坏后,最高只给予洗衣费用10倍的赔偿,故只愿意给予刘女士300元的赔偿。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若因经营者的过错而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害的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洗衣店在提供洗衣服务时,负有保障消费者送洗衣服不被损毁、损坏等基本义务,洗衣店将刘女士的旗袍洗至起皱变形 ,导致其财产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调解,最终洗衣店与刘女士达成和解,由洗衣店赔偿刘女士1000元,并为其“当睡衣穿”的不当言论向刘女士道歉。
特价衣服不能退?霸王条款糊弄人 快报讯(通讯员 张筱 记者 王钦帅) 近日,福山区的栾先生在某品牌服装店买了一款特价卫衣,回家后发现衣服上有明显的瑕疵。第二天,栾先生就来到店内要求商家退货,然而店方表示“特价销售”的物品概不退货。无奈之下,栾先生投诉至福山消协。随后,消协人员找到商家了解相关情况并表示,栾先生所购买特价衣服,只要商场未事先标明商品有质量缺陷的,均不属于处理品,应按正品对待。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栾先生退货。同时,消协提醒消费者,商场经常使用的“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等均是霸王条款。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