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3-05-20 14:02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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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5月19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叶达) 醉汉肖某酒后随意在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影响了正常行车,执勤民警上前规劝,肖某非但不听劝,反而还打伤民警,摔坏民警携带的警用器材。日前,肖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拘役五个月。

  去年12月11日晚,肖某同朋友在崂山区仙霞岭路某酒店聚餐,席间他喝了不少酒。聚餐直至当晚10点多才结束,众人准备回家时,明明已经烂醉的肖某拒绝了朋友送他的好意,执意称单独回家没问题。与朋友分别后,肖某晃晃悠悠地来到酒店门前的马路上耍酒疯,接连逼停好几辆疾驰的车辆,有几次险些发生意外。无奈,被逼停的车主只好报了警。

  接警后,中韩边防派出所两名民警立即前往处理,没想到肖某非但不听劝,反而与民警发生口角并推搡民警。见民警没有还手,肖某更是得寸进尺,挥拳就朝两名民警脸上打去,打斗中还将民警所带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摔坏。最终,肖某还是被成功制服。经法医鉴定,两名被打的民警均已构成轻微伤。4月2日,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肖某提起公诉,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酒后在公共场所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致二人轻微伤,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依法严惩,但鉴于肖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日前,崂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肖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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