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后一居民楼上,有一男子要跳楼”,5月20日早上7时30分许,市北区浮山新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消息后迅速赶往现场,在浮山后四小区38号楼楼下,民警们发现一名男子蹲在
楼顶,背对着马路,情况很危险。“男子蹲在7楼楼顶,也不清楚到底为什么要跳楼,我们一边联系消防,一边准备上楼劝解男子。”万警官说。
“他情绪有点激动,不让我们往前走,我们就和他谈话,问他有什么问题,后来得知他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毕竟是在7层楼,我们担心时间长了,他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万警官说。“我们趁他情绪平静时,就往前慢慢走。最后走到男子跟前,一把拉住男子,顺着他的劲把他拉到安全的地方。”
事后,民警了解到,男子姓李,一年前,男子在崂山区一个工地打工,一起的还有几个伙伴。可能是因为工程量或者其他原因,李先生和伙伴刘先生产生了经济纠纷,打了起来,闹到了派出所。因为伤势不重,派出所对俩人的纠纷做了调解。经过派出所调解,俩人达成协议,刘先生赔偿李先生500元的经济损失,李先生不再追究刘先生的责任。
出了派出所后,李先生向刘先生索要500元的赔偿,刘先生一直没给,李先生很气愤,无奈之下他决定“跳楼”,以这样的方式让对方赶紧还钱。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后,民警将刘先生叫到派出所,证实了刘先生欠钱的事实。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刘先生当场给了李先生500元钱。
其实,李先生并不想“跳楼”,民警告诉记者,当时报警电话不是别人拨打的,正是男子本人,在男子爬到顶楼后,他就拨打了110。记者 李冰(请张女士到本报领取图片费60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