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路车祸处理进展缓慢 车主隐身公司也注销

2013-05-29 06: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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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

  神通广大的“挂靠公司”


  在我国,虽然货车只占机动车总量的8%,但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8%。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名无实的挂靠制度成了众矢之的。

  5月26日,记者就以有大货车需要寻找公司挂靠为由,联系到了萍乡路一家汽车服务公司,接电话的徐先生单刀直入便问是否已经办理了营运手续,记者称刚买车还没办理时,徐先生便表示“这就对了,个人办理不了营运手续,必须挂靠在公司名下才行,我们公司现在已经有接近300辆车挂靠了。”在询问到费用时,对方告诉记者,车辆要挂靠在他们公司,必须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之后公司会给车辆办理营运手续,同时会跟车主签署一份挂靠合同,这份合同的主要内容便是“车辆归车主所有,由车主自主经营,经营内容公司不予干涉”,而挂靠的费用则是每月80元,按年交付,除此之外,公司不会收取其他的费用。

  当记者询问在交费之后,公司方面还会有其他什么服务项目时,徐先生称没有其他的了,签完挂靠合同之后,大家各自做生意就行,不过徐先生也表示,这些营运车辆每年要进行审车和审营运,到时候公司会提前通知车主安排时间,这些费用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其中审车费用为260元,审营运的费用则是280元。当记者问到关于一旦出现事故责任该咋办时,徐先生称这个就需要车主自己购买保险,除了交强险外,公司还规定需要车主给车辆购买至少30万元额度的第三者责任险外加不计免赔,这样车辆才能挂靠在公司营运,出了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除了这种光收钱不办事的公司,还有些公司确实能“办事”,即便本身问题百出仍旧能给予挂靠车辆提供服务。此前本报就曾接到过市民反映,挂靠公司都已经注销4年了,但一直在收挂靠费。

  ■相关链接

  历数那些肇事的大货


  2013年1月29日11时45分许,胶州正阳西路与204国道交会处发生惨祸,一辆大货车突然失控,将一名女子撞倒后,又冲向前方等候信号灯的另外一辆货车,引发6车连环撞。据介绍 ,事发时,被撞女子正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路上,不幸当场身亡。

  2013年3月27日晚8时左右,滨博高速高青段南侧出口50米处发生一起3车严重追尾事故,两辆大货车将一辆面包车挤在中间,9人被困,其中2人死亡。

  2013年5月6日清晨6时30分许,在青沙路即墨蓝村镇王家屋子村附近,一辆拉沙的大货追尾一辆微面后又与一辆银色轿车相撞,巨大的撞击力使得微面内的部分驾乘人员被甩出了车外,致一人当场死亡,两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3年5月23日上午7时30分许,广州萝岗区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大巴车相撞,导致车上32名市民中26人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但无人员伤亡。

  文/图 本报记者 李杨 林刚 韩小伟(署名除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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