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让热电企业变超标 环保局登门送"报告"

2013-05-31 06:4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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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热电企业认罚不认改



  按照要求,岛城热电企业应该在今年3月1日起执行环保新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均提高了一倍左右,但是大部分热电企业对于“新标准”的出台无动于衷。5月30日,记者从环保局市北分局获悉,市北区12家热电企业,大部分的排放标准已经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属于超标排污的状态,环保局市北分局局长李汝琦很无奈,热电企业“认罚不认改”到底是因为啥?

  新标准让热电企业变超标 

  记者了解到,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必须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排放标准,这是大势所趋。作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地区,岛城要求火电行业及热电联产企业自2013年3月1日起提前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新标准中,烟尘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50毫克/立方米严格至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由400毫克/立方米严格至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由原来的650毫克/立方米严格至200毫克/立方米,三项标准,相对于原标准约提高了一倍。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少燃煤企业现有的脱硫、除尘、脱氮工程设施已经无法满足新的国家标准。而达标排放,则又是各家燃煤企业必须遵守的环保生命线,重点企业也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李汝琦局长告诉记者。

  据介绍,从5月29日到30日,市北区12家燃煤供热企业陆续收到了由环保市北分局主要负责人登门送来的“体检报告书”。在这份“体检报告书”中,每家燃煤企业每台锅炉的大气污染物应执行标准及近期环保监察监测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工作要求一目了然。

  “如果按照环保老标准的话,12家燃煤供热企业是达标的,但是如果按照3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的话,12家燃煤供热企业大部分是不达标的。”环保局市北分局工作人员5月30日介绍说。

  环保局长很无奈 

  李汝琦局长告诉记者:“我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果在下一个供热季来临时,企业燃煤锅炉不能达标排放,仅靠行政处罚,既不是我们环保监管工作的初衷,也达不到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目的。”为此,环保局市北分局成立了“专家会诊小组”,对辖区12家燃煤供热企业的31台锅炉逐一进行了“体检诊断”,针对每一家企业的锅炉台账逐一明确排放标准,同时要求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还要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企业必须针对各自情况,确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方案,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每年供热季,全市燃煤供热企业积极确保用户温度达标,为保障岛城冬季采暖期的供热做出了贡献。”环保市北分局局长李汝琦告诉记者:“另一方面,今年以来,频发的灰霾天气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社会各界都希望环保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把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得更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在供暖期开展彻底的环境工程治理,处理存在扰民投诉的供热企业及其所属换热站的具体问题,也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无法解决环保与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

  企业是怎么考虑的?  

  “环保部门现在就给我们提前告知,帮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哪些问题是我们自己的工作重点,帮助我们尽早谋划工程技改方案,争取项目资金,促进企业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真是用心良苦。”青岛某热电公司一位专门从事环保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新的标准我已经知道了,提前执行国家标准,现在所能利用的工程技改时间非常紧张,但公司的高层领导对污染防治设施实施升级改造还没有形成共识,还得靠环保部门在后面推着多走几步才行”。

  他说,“如果现在不抓紧制定方案,公司有两台锅炉烟尘日小时均值最高为1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小时均值最高为261毫克/立方米,均已超标,排放浓度肯定无法达到下一个供热季的排放要求。”

  记者获悉,为了避免仅仅靠执法处罚处理的问题,从4月8日供暖期一结束,环保局市北分局先后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到12家燃煤企业摸清锅炉底数,根据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帮助企业对照执行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制定工作整改方案,并在6月5日前报送到环保局市北分局。

  文/图 记者 郭振亮 通讯员 戴永明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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