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高新区河套派出所民警巡逻到汇海路一块闲置空地,该处空地已被当地居民开恳种植上了各种农作物。民警发现路边有一片植物长势茂盛,绿色的植株上盛开着红色的花朵,十分漂亮。民警走近一看,吃了一惊:“这不是罂栗吗?”民警数了数,大约200株。民警寻访了附近部分群众,无人知道是谁种在这里的。河套派出所负责同志听到汇报后,迅速赶到现场,确认是罂栗植株,随后组织民警将这片罂栗全部拔除。
警方提示:种植、经营、私自使用
罂粟均属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l项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图 记者 李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