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夜间,李沧交警大队对酒后驾驶、货车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夜查中,暂扣机动车5辆、处罚各类交通违法11起,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其中一起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在依法给予罚款的同时,并处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19日21时37分,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书院路与峰山路进行夜查时发现李某某驾驶鲁BN1N××号小型客车沿书院路西向东行驶至峰山路口,民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一股非常重的酒味,现场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开具了强制凭证并拖移车辆。李某某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
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6月20日凌晨1时18分,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夏庄路金水路路口设置夜查岗位,吴某某驾驶鲁BA50××号小型客车沿夏庄路南向北左转金水路路口时,发现有交警在查车突然停顿了一下,细心的民警立即示意停车,发现吴某某身上有一股比较重的酒气,民警示意吴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吴某某故作镇静出示了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在车内假装寻找驾驶证,最后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了。经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先将车辆暂扣,告知其15日内到李沧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经民警查询,驾驶人吴某某从未取得过驾驶证,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记者 李玮 通讯员 方文 刘德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