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降级后不悔改 偷开半挂车再降级

2013-10-18 10: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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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17日讯(记者 侯彦平) 按照2013年“新交规”规定,记满12分的货车司机驾驶证要被降级。司机杜某便因为累计记分达到12分被交警部门降级处理,他也失去了驾驶货车的权利。然而,杜某在被降级处理后不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在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下再次驾驶半挂型货车。10月16日上午,杜某再次被交警部门查获,他被二次降级。

  10月16日11时许,日照市交警莒县大队陵阳中队指导员张永德带队在辖区335省道龙山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CA23××的半挂车驶来,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按例检查,但是司机却拒不停车,而是猛踩油门快速拐到路边,然后跑到路边的一家店里逃避检查。

  经过劝说,20多分钟后司机主动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行驶证,并称自己的驾驶证忘在家里没有随身携带。民警查询得知,司机杜某为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人,于今年8月13日因超载30% 以上不足50%在山东沂水被交警处罚过 ,因累计记分达12分驾驶证由A级被降为B级,按规定已经失去了驾驶半挂牵引车的驾驶资格。

  而此次杜某依然驾驶着半挂牵引货车,很明显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而且事后经过检查,杜某的货车存在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情况。对此,杜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规定,民警将杜某的车辆进行了扣留,并按照规定对杜某罚款2250元,驾驶证记19分的处罚。另外,杜某原有的B级驾驶证也被二次降为C级。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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