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车不让人按闯红灯处理

2013-06-25 17:03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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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6月24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栾心龙) 路口右转车辆不礼让行人,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安全。近日,交警部门在市区26处人车通行矛盾较为突出的路口设置提示牌,红灯亮时右转的车辆与行人抢行将按闯红灯处理。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按信号指示通过路口遇有行人横过道路的,机动车应让行人先行。但实际中,机动车右转过程时往往不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为保障行人过路安全,交警部门在市区26处人车通行矛盾较为突出的路口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或“右转车辆注意避让行人”的提示牌。

  据了解,红灯亮时右转的车辆与行人抢行,交警将按闯红灯的标准给予处罚,罚200元记6分;违反禁令标志,要罚100元扣3分。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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