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难落实 “常回家看看”或将成口号

2013-07-09 15:35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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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不过历经六年,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依然面临落实难。记者近期调查发现,除了少数事业单位、外企,更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政策的执行“基本停留在口头上”。

  在单位提休假,还想“进步”吗

  在济南市政府某局机关工作的邱霞,提及带薪休假心里似乎憋了股火:“自从成为公务员,没有休过一次假。”

  2007年,邱霞考上公务员,此后负责单位一些文字性工作,由于所在处室人手少,一些材料不得不在下班后拿回家赶写,而周末加班也是常事。遇到领导视察、批示,更要忙一阵子。邱霞做公务员6年来,除了偷偷地休假过几天,没有连续休过一次年休假。

  据邱霞讲,局里同事不敢请假的原因,与一个“段子”有关。据说曾有位处长去找领导请假,结果被熊了一顿。“跟领导讲《劳动法》,还想进步吗?”

  和邱霞一样,在银座赛博工作的某私企员工宋小姐表示,她供职的单位只有不到10人,平时“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繁忙,加班成了常事,类似“双休变单休”,大、小长假少放几天是常有的事儿。因为带薪休假得不到保障,宋小姐甚至动了换工作的念头,“没假期,哪来的时间回家看望父母呢?”

  争取后才能休,做旅游的反而难有假期

  2013年颁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7月8日,省旅游局一位主任科员告诉记者,作为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部门之一,旅游部门带头执行,局机关收集每人的年度休假意向,统一安排休假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实现轮休。但实际上,相对科以下干部执行情况较好,处级以上干部不能休年假的现象很普遍。

  在济南某知名汽车销售公司工作的徐晓辉说,自己一向坚持用完带薪休假,无论请假还是休假时,心里的感觉比较踏实,徐晓辉还认为,职工带薪休假是否能够享受得到,也与职工本身是否争取有关。

  相比上述规模较大的企业,记者采访中注意到,一些中小规模企业带薪休假执行状况明显差得多。旅游业本身与带薪休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旅行社、景区甚至一些旅游酒店,其从业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并不理想。在济南某全国百强社工作三年的韩轩说,自己从未休过年休假,而公司也从未就年休假下文。

  休假从口头到落实,还得领导“带头”

  5月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纳入各单位文明考核。

  我省某厅局一位副厅级干部对记者说,尽管中央和省级对带薪休假多次下文,但执行情况“仍停留在口头上”。他认为,不管是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要想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关键还要各级党政、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缺少领导示范,下面的人不敢提休假。

  此外,外企的休假方式也值得借鉴,在济南东部某外资企业斯凯孚工作的刘海云告诉记者,公司对职工带薪休假非常重视,内部有一套系统,显示每名职工全年根据工龄等,所享有的带薪休假时间。不仅可以一次性用完,还可以根据需要分多次使用,每次扣除相应的天数。因为请假时不是人对人,从心理上完全不用看谁的脸色,只需要提前做好调配,不耽误正常工作就可以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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