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平度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提效率、反规避、护民生”专项
执行活动,通过“凌晨行动”、“假日执行”等方式,重点执行被执行人长期逃避执行的案件。据了解,该院在执行中接连遭遇暴力抗拒执行事件,不仅使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还使一些申请执行人权益无法实现,造成了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孙某丽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平度市法院执行过程中遭其亲友抗拒,两名民警被打伤。
遭暴力抗法,民警被打伤 记者了解到,7月4日凌晨4点,平度市法院组织40余名民警开展“凌晨行动”,分成 8个小组,对42起长期逃避执行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当天上午8时许,一执行小组得知某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孙某正在厦门路的一门头房内,当即驱车前往。
据悉,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孙某丽将申请执行人撞伤,平度市法院判决孙某丽赔偿2000元医药费。该案立案执行半年来,孙某丽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或避而不见或转身就跑,长期逃避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无钱医治,生活困难。
4日当天,孙某丽发现平度市法院的车辆后立即逃跑,4名执行民警下车追赶,随后控制住孙某丽。正当执行民警准备将孙某丽带上警车时,孙某丽的丈夫仲某、父亲孙某云、弟弟孙某春和表哥崔某等10余人上前围住执行民警,阻止执行民警带走孙某丽 。为首的仲某、孙某云、孙某春、崔某四人更是大声谩骂、推搡拉扯甚至殴打执行民警,多名民警警服被扯坏,两名民警被打伤,孙某丽趁机逃脱。
在法警大队和110的协助下,为首的孙某云、孙某春、崔某被带至平度市法院,仲某逃跑。随后,平度市法院对三人进行教育,孙某云、孙某春二人拒不承认错误,崔某承认错误并作出书面检查。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对孙某云等三人作出处罚决定:以妨碍执行,分别对孙某云、孙某春作出拘留15日、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对崔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接连遭遇暴力抗拒执行事件 无独有偶,同日凌晨5点,另一执行小组对明确表示不履行平度市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王某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其妻苗某、其子王某康态度很不冷静,上前阻止并厮打执行人员,致使两名民警的衣服被撕坏。该执行小组组长果断下令,将妨碍执行的两人带至平度市法院,并对其进行教育,二人认识到错误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最终,平度市法院以妨碍执行,分别对苗某、王某康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被执行人王某庆现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近日,平度市法院在执行中接连遭遇暴力抗拒执行事件,不仅使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还使一些申请执行人权益无法实现,造成了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针对这种暴力抗拒执行行为,平度市法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两起执行案件中的5名妨碍执行的案外人,分别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到10000元不等。
平度市法院提醒,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必须履行。一些当事人采取逃避执行甚至采取与亲属一起暴力抗法等方式拒不履行,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些甚至已触犯刑律,害人害己,必将受到严惩。 本版文/本报记者 张雪松 本报通讯员 龚春
链接 执结案件23起标的额100余万元 据了解,此次“凌晨行动”中,平度市法院执结案件23起,执结标的额100余万元。在遭遇暴力抗拒执行突发事件时,平度市法院执行民警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努力控制局面,既防止了事态恶化,又依法惩治了妨碍执行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据悉,5月份以来,平度市法院共执结案件723件,执结标的额1.3亿元,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