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村民电野兔 不慎触网被电亡赔偿22万元

2013-07-14 11:16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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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抓野兔,有人会在田间小路设置电网“守网待兔”。平度三村民王某、贾某和任某也曾经用这种方式抓兔子,可是任某没有想到,自己却被其他村民架设的电网电死了,另外两名同伙发现事态严重,逃离现场。 □记者 王婷

  村外小路设网电兔

  2004年11月的一天,王某、贾某和任某三人商议,准备外出电兔子,他们事先购买了电瓶、变压器和铁丝等工具。晚上,三人带着工具来到一养猪场旁边的小路上,将铁丝做成障碍物,每隔几米就铺设一条,之后将铁丝与电瓶、变压器连接,铁丝瞬间通了电,这时只要有兔子经过,就会瞬间死亡。虽说是条田间小路,但偶尔也会有村民经过,为了防止误伤人,他们留下其中一人值班,另外两人回家休息,等着第二天早晨来拎兔子。第二天清晨,果然收获颇丰,三人拎着电死的五六只野兔,留了几只在家享用,其他的则带到集市上卖,挣了几百元钱。

  不慎触网被电身亡

  隔了几天,三人继续到小路电兔子,并扩大了电网的范围,三人分工合作,任某负责到北边设置铁丝,一切就绪后回到集合地点,可谁料想他竟然被其他人架设的电兔子的电网绊倒,瞬间没了意识。王某和贾某发现后立即上前施救,贾某打电话让妻子过来帮忙。妻子开了一辆小货车,将任某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经医生确诊,任某已经死亡。两人发现事态严重,趁任某家属不注意,溜出了医院,逃之夭夭。任某死亡,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可王某和贾某却已经找不到了。两人离开平度后一直到处逃窜,一度还隐姓埋名防止被抓到,这一逃就是8年多。民警根据多方调查,终于发现两人踪迹,在2012年年底将两人抓获。近日平度法院判处任某的两名同伙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家属获赔偿22万元

  据了解,当时将任某电死的是同村村民林某等三人架的电网,据三人供述,当晚他们选择在离村300米、周围是麦田的田间小路上布置电线电兔子,铺设好电网后还没电到兔子,任某不小心触碰电网毙命。法院审理期间,林某等三人共计支付给任某一家22万元赔偿金,同时家属也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从轻处罚。经法院一审二审查明,案发时正值冬天,晚上农民很少出行,林某等三人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也没有电人的故意,造成他人死亡后果属于过失,而并非故意,应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同时考虑到已经赔偿任某家属,三人可从轻处罚。法院二审判决,三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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