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伟) “贵爵公寓
交房的时候手续不全,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又不给
违约金,太气人了!”在
城阳区正阳路上贵爵公寓7号楼买房的石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贵爵公寓在交房过程中存在乱收费、手续不全、不给违约金等问题,有些业主到目前还没收到书面和电话通知交房。
“我去年在贵爵公寓买的房子,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今年的6月30日。本来满怀信心觉得终于能分下房子来了,没想到去办交房手续那天,竟然让我先交4000元钱,说有一年的物业费、500元的水电费、200元的垃圾清运费,还有2000元的装修押金,连个协议也没有,没说这些钱什么情况下能退,就说只有交了钱才能交房。”石先生说,自己在6月22日听业主群里说房子要交钥匙了,就到售楼中心办理交房。没想到先被泼了一盆冷水,后来他和其他业主发现,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没有实测面积报告,也无法提供合同里规定的综合验收证明,没有达到房屋的交房标准。而且物业竟然由原来说的三利物业“悄悄”换成了开发商自己的物业,这个变动却没有任何人进行告知,也让业主们很上火。
石先生说,贵爵公寓目前的交房时间已经晚于约定时间,应该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但就违约金的事宜,开发商和物业一直不给答复。而且自己和其他几位业主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开发商书面或者电话的交房通知。7月 1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贵爵公寓的青岛溢德鑫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位经理告诉记者,“现在由我们物业负责交房事宜,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物业费不强求交 ,但垃圾清运费必须交。如果进行装修的话,押金也必须交,会与购房者签协议。关于交房的问题,我们已经在7月1日通过了综合验收,至于实测面积报告有没有我并不清楚,但是不影响交房。”对于目前还未交房的违约行为以及违约金是否能够赔偿给业主,位经理没有正面答复。
记者从城阳区城建部门了解到,目前,贵爵公寓1#~7#住宅楼已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履行完施工合同约定,已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其预售许可手续也已经办完,实测面积报告还在办理之中。若过了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应按合同里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