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交通违法 大客超载20%一次记满12分

2013-07-17 15:46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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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7月16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为确保旅游旺季期间岛城交通安全,即日起,全市交警部门启动集中整治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超员20%以上的,以及疲劳驾驶的,将一律依法记满12分。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的路段,包括青银高速公路、309国道;货车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干线省道;通往重点旅游景区的道路,以及近两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重点整治客车、旅游包车、中型以上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货车上道路行驶等行为。 

  交警部门将在客货车通行的重点道路、重点时段进行流动巡逻,对客货车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拍摄取证、现场处罚,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将记满12分,卸客转运费用由违法车主承担。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停业整顿。 

  同时,将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超速,并在卡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拦截处罚。对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严格落实记12分的处罚,并通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对违法司机予以解聘。 

  据介绍,为了防止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中型以上货车的检查,重点加强凌晨2点至5点、下午1点至下午4点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于凌晨2点至5点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将强制落地休息或禁止通行;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严格执行记12分的处罚,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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