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打一个"0"损失7万多 8300人工费成8万3

2013-07-26 10: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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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25日讯(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刘善霞  王晓) 因工作人员失误在支票上多打了一个数字“0”,导致公司多支付了七万多元的费用,最终法院帮助失利者讨回了公道,追回了多付的金额。

  2012年,被告李某为原告日照某公司承揽的一工程项目进行施工,2013年2月6日,原告公司为被告进行结算,应付被告人工费8300元,原告工作人员用电脑打印支票时,误在小写金额处多打了一个“0”,应付的“ 8300元”被写成了“83000元”。后原告发现支票支出错误,多次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多支付的款项,遭被告拒绝 。5月13日,日照某公司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多支付的人工费74700元。

  庭审中,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工程结算单、借款单、发票 、转账支票存根等证据,证实原告公司应付给被告工程款8300元 ,而非83000元。2013年6月27日,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李某多收取原告的74700元没有合法根据,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当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747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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