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输密码时瞟一眼 男子取走卡里3500元(图)

2013-07-26 10:3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金某



    在青岛工作的小陈查询银行卡明细时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3500元钱竟然莫名“蒸发”,随即报警,湘潭路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很快锁定了其同事、嫌疑人金某并将其抓获归案。7月25日,嫌疑人金某被李沧警方依法刑拘。原来金某上网时扫了一眼同事的银行卡密码,就记住了,然后偷走同事3500元。

    7月中旬,小陈通过电话银行查询了一张银行卡里的余额,过两天再次查询时,发现卡里少了一千元。卡明明在自己身上,密码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既没有取款也没有消费,怎么能突然蒸发了?后来小陈发现,此前还有两笔共2500元的取款也不是自己所取。百思不得其解的小陈随即来到湘潭路派出所报警。办案民警通过调取银行取款时监控,发现了小陈的同事金某。

    7月24日上午,办案民警在重庆中路上的办公室内将金某抓获。现年23岁的青岛小伙金某,在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今年5月份,他和同事小陈一块在李沧区干工程,当时俩人租住在重庆中路某小区单位租的一个办公房,没事的时候俩人就在那里上网。

    6月14日上午,金某无意中看到小陈在网上输入了他自己的银行卡密码,金某扫了一眼后就记住了。于是,金某萌生盗窃念头,就想俩人住一块,可以趁他不注意偷出他的银行卡去取点钱花。

    当天下午,小陈出去办事,钱包放在了卧室,金某就趁机偷了他的那张银行卡。当晚7点半,俩人一块吃过晚饭,金某独自窜至重庆路与十梅庵路路口的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匆忙取了1000元钱,取完后感觉既然已经取了,不差那点了,然后就又取了1500元。回住处后将银行卡放回小陈的钱包里。之后过了一个月左右,见小陈没有发现这件事情,金某又萌生盗窃念头,7月12日上午,金某采取同样手段盗窃了1000元钱,均被其挥霍。 文/图  

◎相关新闻 取款忘退卡,少了四千元

    7月22日,市民冯女士查银行卡账户,发现莫名奇妙少了4000块钱,猛然想起17日去银行取钱时把银行卡落在ATM 机里忘拿了,冯女士赶快报警。目前,警方正在努力帮助冯女士,协调银行方面调取ATM 机的视频监控,寻找线索。

    7月22日,市民冯女士拨打电话银行查询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内莫名少了4000元,左思右想,想不出这笔钱的去向,于是翻看钱包,发现银行卡不在里面。原来7月17日冯女士去威海路的一家银行ATM 机取钱,要去给孩子买奶粉,由于当时天气燥热,冯女士拿着现金转身离开,忘记将银行卡退出。想到这些,冯女士后悔不已,据她推测,极有可能是下一个使用该ATM 机的人,发现里面有卡没有退出,就继续操作,取走了4000元。“我卡里原来有4272.2元,取走了整数,还给我留了个零头。”冯女士说。由于粗心大意,冯女士5天后才发现银行卡落在了ATM 机里。

    22日上午,冯女士在发现银行卡里的钱失踪后,赶紧来到台东派出所报案,希望能够调出取款时的监控,看看自己的钱是不是被别人取走了。但是警方告诉冯女士,不能立案,因为她遇到的情况属于信用卡诈骗,而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立案的标准是金额达到5000元,否则无法立案。银行方面对于调看监控也有严格规定,需要公安部门出示立案书和介绍信,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也无法观看。

    面对国家对于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所设的严格规定,虽然冯女士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但是民警也给予了最大的帮助。警方从事实出发,考虑到冯女士的特殊情况,已经开具了介绍信,协调了银行方面,将陪同冯女士一同前往银行调看监控。最后,冯女士表示,希望通过媒体让广大市民们以此为鉴,以后在ATM 机上办理业务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取卡。

    记者 丁一 通讯员 郑权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输密码 取钱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