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困生求职补贴千元 暂时不能就业的先培训

2013-07-27 07:5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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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提高到1000元。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35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属国有企业须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全省还将每年组织1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

  暂时不能就业的要培训

  从今年起,在全省启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实现实名制动态跟踪管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毕业生离校前,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对未实现就业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重点就业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将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各部门要确保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手中。

  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面向毕业学年大学生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模拟实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记者 陈珂 实习生 李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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