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拄着拐杖行走艰难。
从江苏省来青岛开发区打工的王先生,刚到工地第二天就在一次吊卸施工中被砸成重伤 。8月6日,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6851999反映,在给自己治疗了三次以后,施工方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不再承担他的后续费用,他现在身上三处伤残,不能正常工作,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记者采访施工方,施工方表示 ,我们已经支付了三次住院治疗费,并在王先生第一次出院时双方互签了协议并支付了6000元,此事已经解决,如果王先生还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
■求助 上班第二天就受伤,俺咋办 8月6日,王先生向本报86851999求助称,他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如今钱都花光了,生活陷入困境。记者随后在一家小旅馆见到了他。王先生拄着拐,脚上还打着厚厚的石膏。王先生告诉记者,“我现在已经没有钱了,住在小旅馆里,已经四天没交房租了。”王先生说,自己常年在外打工,这次受伤意味着一段时间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王先生接着介绍,5月21日从江苏省来开发区打工,没想到第二天上班就出了事。“我在戴戈庄居民安置区工程打工,施工单位是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月22日上午9时左右,工地要打扫场地,要把堆放在场地里的塔吊塔身都吊走,我负责把吊车的钩子挂在拆装下来的塔吊塔身上。”
回忆当时的情形,王先生说“当时两个人负责挂钩,我挂完钩时往后走了几步,因为吊车太猛,被吊的东西在空中转了一圈,刚好扫到我。我当时就被打晕,后来同事帮忙打了120救护车。”
■鉴定 身上3处伤残鉴定 “在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诊断肋骨多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左膝关节损伤等。在住了6天院后,5月27日包工头袁斌堂将我接出医院,医院则要求我继续住院。”王先生说,出院时施工方还和我签了协议并给了6000元。回到老家后,住了两天,不能吃饭还开始吐血。就在当地医院进行了检查,随后又回到青岛进行治疗。“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黄岛院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左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半月板损伤。”
王先生称,第一次住院和第二次住院施工方共交了住院治疗费13538元,第三次住院施工方交了住院治疗费用31066元。“出了这些钱以后,施工方就再也不管我了。至今我的伤还没有给治好,也没法继续工作。”王先生说,无奈他去做了司法鉴定,鉴定其左膝损伤程度为伤残九级、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伤残十级、胸8椎体骨折损伤程度为伤残十级。
■青岛德泰建设 走法律程序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当初已经签好了协议,并给记者看了那份协议。记者看到协议里写着王先生已经治愈出院,住院期间所有治疗费用施工方负责,再给王先生6000元补偿,从此双方互无责任两清了,落款时间是5月27日。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也是大公司,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如果王先生还不满意那就走法律程序解决。”
针对双方在王先生从戴戈庄德泰工地受伤后,入住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经过初步治疗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一份协议问题,黄岛某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律师告诉记者,王先生从在工地受伤后,到最后治疗完出院,一共是住了三次院,按照协议书上面签署的时间,应该是第一次在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时签署的,所以并不能代表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的相关事宜。
■劳动仲裁部门 带齐材料申请仲裁立案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部门,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受伤的工人可带着自己的病历和工伤鉴定书等相关材料来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立案 ,劳动部门将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立案处理。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