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取消63项行政审批权 利好中小微企业

2013-08-13 14:02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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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12日讯(记者 高扩) 8月12日,省政府正式向社会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取消行政审批63项,下放行政审批56项。记者梳理发现,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不少利好中小微企业

  省教育厅取消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省科技厅取消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举办全省性专利技术交易会和展览会审批(备案)。省广电局取消了省属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设立许可。省质监局取消了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都取消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省政府还下放了不少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审批项目。比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审批、二级城市供水企业经营许可、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垃圾处理企业经营许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和内销审批(重点敏感商品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除外)、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注销审批(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原由商务部或省商务厅批准设立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及注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及注销(不含限制类商品、跨区域设立店铺、无店铺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等也下放审批权。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由省卫生厅下放到设区市卫生主管部门。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到设区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好监督检查,既要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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