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频繁失踪 多少监管失守?

2013-08-13 16: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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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6月以来,广州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等至少3名官员被公布“失去联系”,让官员“失踪”问题再引关注。记者梳理近十年“失踪”的部分官员发现,一些官员在“听到风声”甚至被调查后失踪,出逃官员多与经济问题有关,因此带来巨大损失。(8月12日《新京报》)

  近几年,时不时就有官员人间“蒸发”,坊间多传言当事人携巨款畏罪潜逃。那些抛家舍业、仓皇逃窜的官员,多半违法、违纪问题严重,一旦将多年贪腐积累的财物转移到国外,给国家及民众造成的财产损失巨大。央行网站曾刊登完成于2008年6月的课题报告《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该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官员频繁“失踪”,暴露出地方政府对官员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存在疏漏。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曾总结过近年官员失踪事件的共性:一是违规参与经营活动亏损严重,避走躲债;二是因担心腐败问题东窗事发而潜逃。官员经商或贪腐,断然逃不过单位同事及周围群众的眼睛,如果举报渠道畅通,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调查,贪官就不敢轻易经商,更无法将巨额财产转移。可是,我国现行的法规,对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的监督还不到位,一些高级别的领导受约束小,个别领导甚至消失很多天后,才被发现失踪。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些官员在立案前或刚立案后失踪。这一方面提醒参与调查的相关部门务必严格保密,避免打草惊蛇,一旦发现贪腐问题严重的官员,就应迅速联合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出境,防止贪官在接受调查期间趁机出逃;另一方面也提醒有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境问题的管理。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着众多公共资源,国家对其出境问题早有相关规定,如处级以上官员出境要审批并备案,子女或配偶移居国外的公职人员应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等。但即便如此,高官外逃依然不断发生,其中假身份信息“功”不可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身份信息的管理与甄别。

  公职人员失踪前,往往会做各种准备。其家庭成员动向一般会发生变动,他们的账户、股金、房产等财产也会发生一些变化。如果有关部门及时关注,就不难发现蛛丝马迹。从技术层面来看,防止官员失踪或外逃,可以建立公职人员名单管理体系,把官员及家属、利益关联人在银行、证券、房地产等行业的信息纳入监督平台。而要从根本上防止官员“失踪”,还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预防腐败的法规,从宏观层面改革权力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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