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12日,云南省统计局收到一民企要求代管公车的申请。申请企业承诺:愿交保证金100万元,而且“满意再付费”。对此,云南省统计局作出回应:目前不太适合接受民营企业来管理公车。(8月13日《都市时报》) 这些年,地方试点的“车改”多是改着改着就悄无声息,有民企“毛遂自荐”,确实值得重视。公车管理无涉敏感领域,也无须技术垄断,交由自负盈亏的民企来做,何乐而不为呢?
就在前几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专门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公车为什么不能交给民企管管看呢?
即便真的像云南省统计局回应的那样,企业管理公车“时候未到”,但这也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公车未必只能由公权力部门管理,民企这样的社会力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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