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10处建筑工地被强制停工 超36℃还露天作业

2013-08-15 14:30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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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枣庄最高温超36℃,薛城区一工地工人仍在露天作业,被责令停工。本报记者 刘婷婷 摄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刘婷婷) 截至8月14日,枣庄已连续6天发布高温预警,但该市一些建筑工地非但没有做好防暑措施,有的甚至露天作业。近三天来,枣庄市对10家施工工地给予停工处罚。

  “这么热的天,工地竟不给提供防暑的绿豆汤等。”14日,枣庄市建筑管理局安监站的执法人员在台儿庄区一家工地检查时,一位浑身淌汗的工人向执法人员反映。执法人员核实该工地确实未按照规定给工人提供绿豆汤等防暑饮品后,立即给该工地下达停工通知。

  在市中区一工地,执法人员发现,建筑工人的宿舍生活区通风和降温条件极差,连风扇都没有,也没有洗澡的地方,不能满足工人休息需要。执法人员也对这家工地下达停工通知。

  13日,枣庄最高气温达36℃,当天枣庄发布橙色高温预警,但枣庄市中区一家施工单位却仍让工人露天作业,记者注意到,烈日炎炎下,工人大汗淋漓作业,工地的钢筋摸一下烫得手生疼。因该工地存在严重违规现象,在当日防暑监察中,执法人员当即下达停工通知。

  据执法人员介绍,枣庄市各施工单位现场因防暑降温不符合规定,三天来,被停工处罚的工地已经达到10处,这些工地整改合格后才能复工。

  枣庄市建筑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气温超36℃时,要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建筑工地凡是防暑措施不到位的,如施工现场的职工淋浴间没有设置足够的淋浴头,不能保证洗澡所需冷热水的供应,执法人员就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改正,或是防暑措施严重缺失者,执法人员就会下达停工通知。

  气温超36℃ 停止露天施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预报气温高于36℃时,停止建筑市政露天施工,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停止工作;而超过38℃时,环卫一线职工全天停止户外作业。

  这一通知还有更细化的要求,对建筑市政施工,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时至15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采取措施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加班作业。对城市环卫作业,当预报最高气温超过35℃时,当日11时至15时30分,停止保洁人员户外作业。

  此外,通知还提出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提供解暑饮品。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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