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青岛开发区分局香江路
工商所充分发挥企业监管和服务发展的职能,为2520户企业通过了
年检、并做好企业年检后续管理,确保年检收尾工作高效完成。
针对部分企业仍存在对年检政策不明,一些企业存在前置许可证件过期、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仓储经营范围需变更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该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网格化监管员及时与未通过年检的企业进行联系,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告知其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关于小微企业的年检政策,积极帮助其解决问题,确保在问题解决后及时通过年检。
进入催检阶段后,网格化监管员对辖区内的企业首先进行实地核查,对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当场送达《限期接受年检通知书》。对不在注册地经营的企业,通过查询系统、网络搜索等多种途径寻找其有效的联络方式,要求其领取催检通知,并及时进行网上年检申报或携带书式材料到所内补办年检手续。对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找到新经营场所、确实无法联络到的公司按照规定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辖区内共282家需要催检的企业已全部按规定送达了催检通知或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其中27家接到通知后及时申报了年检。
对在年检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如涉嫌提交虚假材料、不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等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目前该所已按规定将2520家已经通过年检的企业档案规范装订完毕,并做好档案复查工作,确保档案装订严谨规范。 记者 董皓 本报通讯员 李来忠 王光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