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掏钱给社区居民买财产险 最多获赔600元

2013-08-23 07:2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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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热的夏季,对于生活在老城区的居民来说,防火压力比较大,对中山路街道的不少居民而言,他们多了一份保障。8月2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推出了家庭财产联保模式,由街道和居民共同出资,参加针对火灾、盗抢的财产保险。该保险一年只需5元保费,街道办掏4元钱,居民只需负担1元;低保家庭则由街道全负担。

  街道办掏钱给居民买火灾保险  

  近日,对于家住广西路的市民郭大娘来说,一场突发火灾把她吓得不轻。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场因为自家空调线路老化导致的大火,竟“意外”得到600块钱的赔偿。其实,她拿到的那600块钱并非意外所得,而是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家庭财产联保作用的体现。

  记者采访得知,所谓居民家庭财产联保,是一种针对居民家庭财产的保险模式,由街道和居民共同出资(低保户除外)。早在2008年,中山路街道办率先在全省试点了针对盗抢的联保模式,每年的保费是3块钱,按照“2+1、3+0”的模式操作。“所谓‘2+1’,是指办事处承担3元投保费用中的2元,由每户居民自己承担1元;‘3+0’是指如果低保家庭认为自己有必要投保,则由办事处全部承担3元投保费用。”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为不断丰富联保内容,办事处又率先把家庭火灾保险纳入联保体系之中,将“2+1、3+0”联保模式升级为“4+1、5+0”模式,即在原来的基础上,政府再多拿两元钱为居民购买火灾理赔的险种,“虽然险种增加了,但居民没有因此再多交钱”。

  老旧楼防火防盗压力大

  “辖区居民郭大娘因为是低保户,我们街道直接全额负担了她每年的保费。前段时间家中因为空调线路老化导致火灾,在经过消防部门鉴定后,我们根据相关理赔手续和标准,为她申请了赔偿金,共计600元钱。”工作人员说,这也是家庭财产联保纳入火灾保险后,辖区首个得到理赔的案例。

  中山路街道办为何会推出家庭财产联保的做法呢?8月22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这主要是结合辖区治安状况做出的尝试。“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地处市南区西部老城区,辖6个社区居委会,面积1.74平方公里,总户数2.3万户,排除空挂户后实有户数约1.6万户。辖区内敞开式非物业管理小区多、流动人口多、老年人多,治安消防压力较其他街道更大。”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

  “当时的联保还只是针对盗抢案件,但自今年开始,又加上了火灾险种。”该负责人说。截至目前,辖区已经有6000户居民参与联保,这无疑多了一份安全保障。

  最多能获赔600元

  普通居民家庭一年只需交1块钱,就能防范火灾、盗抢造成的财产损失,那这份保险究竟能带来哪些实质的保障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单纯从理赔金额上来看,这份保险的赔付数额并不是太大,最高上限只有600块钱。但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虽然数额看着不大,但辖区居民一年只交1元钱、低保家庭不用花一分钱,便能得到这种保障,也算是一种非常惠民的举措。交了保险,什么条件才能获得理赔呢?记者采访得知,投保居民家中发生盗抢案件后,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在三个月内没有破案,经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后就可以申请赔付,具体的赔付标准是: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赔付200元;财产损失在500元~2000元(含2000元)的,赔付400元;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赔付600元,最高赔付金额也是600元。如果投保居民住宅发生火灾事故,在及时报火警以后,经消防部门现场出具火灾证明,可以向社区、街道综治办提出赔偿申请,按照标准获赔偿,最高获赔金额也为600元。记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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