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减负新规征求意见 1到3年级不统一考试

2013-08-23 07:3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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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近年来,小学生的“减负工作”一直是备受各界关注的话题,但在一些地方,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让许多学生、家长和老师都头疼的问题就是,减负口号喊得这么响亮,孩子负担却越减越重。8月21日,国家教育部拟定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小学生不留书面作业、一年级新生零起点教学等内容,都指向了目前在小学教育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这些意见您同意吗?也请您来提提建议。

  教育部拟《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家住市南区的李先生,家里的孩子硕硕今年刚6岁,9月份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但是这个假期小家伙可没闲着,小学一年级的课程都已经学得差不多。李先生告诉记者,“听许多家长都说,孩子刚开始上一年级如果课程跟不上,容易有挫败感,所以我们就让孩子上了个幼小衔接班,先把基本的课程学一下,不想让他在上学的时候太费劲。”

  事实上,像是李先生这样的家长并不在少数,青岛市东胜路小学的大队辅导员刘杨告诉记者,像这样的情况每年都会遇到,“家长可能也有这样的负担,不想让孩子上学太费劲,但是实际上这样有很多问题,他在外面的幼小衔接班上学,因为老师可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教给孩子的知识可能不正确,比如英语上的不同发音,后期纠正上都会很麻烦,每年老师都会遇到这样的头疼问题。”刘老师告诉记者,“现在一年级的教材,难度不大,基本上都可以完成,所以家长大可以不必这么紧张”。

  针对目前存在的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8月22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上也公布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启事”,其中内容包括,不留作业、规范考试、实行等级评价等等内容,其中有些规范的都十分详细。比如,规范考试。要求“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而8月22日下午,记者也先后采访了几位青岛本地的小学校长或者辅导员老师,他们都表示目前在市内三区,这些内容都已经开始实行多年。“像在市内三区,一年只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一到二年级不留任何书面作业,三、四年级的作业只准写20分钟等等,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每年都有省调研、市调研下来检查,学生也有调查问卷,所以实行都比较严格。”东胜路小学的刘老师告诉记者。而另一所小学的张校长也跟记者表示,因为目前小学升初中基本上都是实行划片,所以没有升学压力,对于孩子的课业压力也会小很多。“不过在有些学校,可能一方面家长存在的心理负担或者是学校的一些操作,孩子课业负担较重的情况的确存在。”

  看法:减负,就看能否动真格 

  减负的口号已经喊了多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孩子课业负担过重的情况仍然存在。教育专家也表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把减负落实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和各环节。对于这样的口号,还是有不少家长存在着质疑。记者最先采访的李先生就表示,只有文字规定出来了远远不够,能否起到相应的效果才是最重要的。“像类似这样的规定之前也有,但是一样有许多学校不落实,家长也没办法,虽然看着孩子累也心疼,但是就是害怕孩子落在后面,也只能跟着来了。”

  这次教育部拟定《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也希望集思广益,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电子邮件:xiaoguanchu@moe.edu.cn。2.自动传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3.邮递信件:北京(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记者 孙祥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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