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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艮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的丑不能当警察”,湖南一名公务员考生近日发帖称,自己今年报考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一网络民警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但在体检项目时,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为“不合格”,体检未能通过。 这样的新闻实在有些不新了,因为相貌等原因落选公务员的事几乎年年可见,以至于大家都有些审“丑”疲劳——招录规则之“丑”,当然,有的是规则本身有缺陷,有的是有“黑幕”而把规则当借口。如前几年有地方曾想对女性报考公务员者作出形体特征方面的限制,比如其中规定“乳房必须对称”,尽管后来由于招致外界强烈质疑宣布废除了“双乳对称”的规定。
其实,个别窗口岗位对相貌作出些许要求也可以理解,可前提是在招录时必须讲明白,而如果“最终解释权”归招考部门,用人者随意解释发挥规则,这既破坏了规则,也不能不令人质疑背后有猫腻。就这名考生来看,笔试、面试都第一,体检时却长痘不合格,这是选才还是选美?岗位是网警,有痘痘对工作又有何妨? “不允复检申请”,拒绝为何如此决绝?莫非此中真有蹊跷?
近日清宫剧热。有专家说,康熙帝曾因出过天花脸上有不少痘印。对此,不知录用者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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