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吐假钞 要补偿更要惩罚

2013-09-03 11: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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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吴睿鸫

  过去人们在ATM 机上取了假钞,银行和取钱的顾客都会各执一词,但是,北京的自动取款机今后将实行“冠字号码查询”技术。冠字号码,指的是印在钞票正面左下角的字母和数字组成的10位编号,每张钞票的冠字号码各不相同,可以看作是钞票的身份证。如果您取了假钞,就可以通过“冠字号码查询”来证明。(9月2日中国广播网)

  近年来,公众早已记不清有多少ATM 机吐假币的新闻了,也不知道银行强调多少次ATM 机不会吐假币了,有些客户甚至为此打起了官司。如今,银行出台这项制度,不但推翻了昔日银行“ATM 机绝对不会出现假币”义正严词的辟谣,而且也体现了银行在市场化的背景下,主动放下身段,开始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工夫。

  不过,银行对于ATM 机吐假钞不能局限于一补了之。实际上,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着金融服务契约关系。消费者表面上看是在与ATM 机打交道,实质上是与ATM机的所有权人,即银行已产生法律合同关系。顾客不管是持有具备透支现金功能的信用卡,还是持有借记卡取款,一旦从ATM 机上用手按上取款按钮,就会自动建立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倘若顾客从ATM 机货币出口取到的人民币是假币,而不是真币,不仅意味着银行没按合同行事,更违背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显然,ATM 机取吐假币,银行方面存在违约行为,理应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再从消费者权益的视角来分析,顾客对银行ATM 机吐出的假币,还享有惩罚性赔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如果银行有欺诈行为,理应按照规定对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例如,消费者从ATM 机取到300元假钞,银行就有义务向受害消费者交付300元的同时,还要承担赔偿300元人民币的惩罚。

  现在的问题是,即便普通小商贩欺诈消费者,工商部门也能作出惩罚性赔偿的处罚,而银行作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商业道德的金融企业,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只有补偿,没有惩罚,让深受ATM 机戕害的金融消费者白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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