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4S店选汽车。
2013年10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正式实施。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三包”政策内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如出现四类问题情况,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业内人士提醒市民新“三包”施行后,市民购车、修车都要通过4S店等正规渠道,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出现四类问题可退换新车
“三包政策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胶州市宝骏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期间,如果购买的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等四类问题,市民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市民可以直接提出退换车要求外,不管车辆出现何种质量问题,市民不能直接请求退车或换车。”青岛志源风行4S店的工作人员说道。
同一主要零件更换两次才能换车
据了解,新“三包”规定,在两年或行驶5万公里的包换包退期内,家用汽车因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选择更换新车等要求。
“不少市民在这里面存在一定的误区,例如市民购车三个月内,其车辆发动机出现故障,经销商为其更换一个发动机总成,一个月后,市民又进厂反映变速箱有异响,经销商通过更换一个变速箱的零部件解决故障,但故障没有完全排除。市民认为已经帮他修理两次没修好,便要求换车。”青岛宇豪长安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此类情况应该要分别计算,更换总成一次、更换部件一次,并未达到
新三包有关换车的标准。
购车、修车都要走正规渠道
市民在享受新“三包”政策带来保障的同时,在购车、修车时也应有所注意。“市民购车应该到正规的汽车4S店等经销机构,在购车时应检查销售者是否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市民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并当面查验汽车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并仔细查看是否收到汽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胶州市宝骏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说道。在质保期内或三包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市民如要维修汽车也一定要到4S店或厂家规定的“特约维修店”等机构进行维修。 文/图 记者 刘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