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013-09-16 10: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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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振) 近日,记者从胶州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积极推进胶州市新农村建设,减少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对环境的污染,有效控制动物疫情扩散,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了粪污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猪、牛、鸡等畜禽存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必须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凡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禽类存栏3000只以上、牛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饲养其他种类畜禽,达到相应规模的饲养场,原则上也要建设相应的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记者从胶州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每个规模养殖场应至少建设2个化尸池,轮流使用,化尸池应位于养殖场区的下风向,远离畜禽圈舍、道路、水源区,化尸池一般为圆柱形,采用砖混结构,井底及井壁四周作防水处理,以防止渗漏。“生猪存栏200头的养殖场必须建设2个4立方米以上的病死猪化尸池,家禽存栏3000只的养殖场必须建设2个3立方米以上的病死鸡化尸池,牛存栏50头以上牛场必须建设2个5立方米以上的病死牛化尸池。”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说道。

  据了解,达到规定养殖规模的养殖场除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还应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主要是指干粪池,干粪池一般为长方形,为砖混结构,墙体高度为1.2~1.5米。干粪池一端预留进粪口,另外一端预留出粪口,进出粪口平时要用挡板封闭。底部要防渗漏,顶部加盖石棉瓦或彩钢瓦作为顶棚。”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说道。

  “胶州市各镇处农办和各基层站等部门会在实际建设中要给予技术指导,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督促养殖场户及时完成建设工作,确保在10月底之前竣工。”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胶州市环保部门还将对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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