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房姐”怎能绕过41套房?

2013-09-25 17: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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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何利权

  神木“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9月24日上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次开庭,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并未涉及房产和财产。 

  在公众眼里,“房姐”在北京拥有41套房产,建筑面积约9666.6平方米,这一反常事实说明龚爱爱的违法行为或许并不仅限于“伪造”了3个虚假身份。然而,让公众失望的是,与“表叔”无表、“房叔”无房一样,这次对“房姐”的审理依旧虚晃一枪,总共三个小时的审理过程,并未涉及价值十余亿元的房产。

  不过,就此案来讲,审理“房姐”不提房产在几个月前就已注定。因为早在今年1月27日,龚爱爱就仅仅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之后又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均未涉及房产问题。而刑事诉讼一般秉持不诉不理的原则,既然检方并未对此提起诉讼,那么此次法庭绝口不提房产问题也就实属必然。

  但是,经历了前段时间“房叔”无房的如鲠在喉,公众如今不免疑惑:龚爱爱以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身份坐拥价值十余亿元的房产,如此违反常规的事实 ,公安机关为何不立案调查?龚爱爱曾解释说自己的房产有赖于家族企业,然而这仅是“房姐”自话自说,关于其房产一事,亟须相关部门给出一个清楚明白的解答。

  有人辩称,龚爱爱所在的银行并非国家单位,而是股份制机构,她本人也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言外之意似乎在说龚爱爱即使在北京再买41套房,也只能说明个人财力雄厚,而无关国家利益、公权私用。然而,神木农商银行虽说是股份制机构,但仍受陕西省信用联社及银监部门监管,龚爱爱的非公职身份并不能成为对房产一事避而不谈的借口。龚爱爱在担任银行副行长期间,不仅在多地拥有价值不菲的房产,还常大手笔投资煤矿、酒店等行业——即使是做生意,出身贫寒的她原始资金又从何而来?是否涉嫌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进行权钱交易或者金融犯罪?有媒体报道,龚爱爱以2分至2.5分的月息从民间融资,再以3分至3.5分的月息放贷——如果属实,龚爱爱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甚至非法经营罪。如此一来,不仅银监部门要担负责任认真对待 ,公安机关更应介入其中深挖细掘。

  龚爱爱虚假身份被曝光之后,神木县出现大量富豪排长队注销户口的现象。有经济能力的人多拥有虚假身份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而龚爱爱虽然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但她暴露的问题远不止于此——作为银行负责人,她如何获得巨额财产用于个人消费?这些公众关注的焦点,理应成为相关部门的调查重点。与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相比,公众更关注龚爱爱的房产和财产来源,有关方面应该对这些问题有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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