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改革 设快速反应小组专治"老赖"

2013-09-27 10: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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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26日讯(记者 从春龙 实习生 厉明 通讯员 张晓燕  魏培培)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不仅严重困扰了法院工作,也成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东港法院从去年年初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改革,不仅成立“快速反应小组”专职负责对当事人举报的线索进行快速处置,还加强内外部联动以及信息化监督。今年到目前为止,案件执结率及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9.7和17个百分点,平均案件执行期限为55天,较去年同期缩短12天,案件质效显著提高。

  为彻底改变在传统模式下执行法官各自为政、效率低下的状况,东港法院将执行干警分成八个执行小组,采取以一个执行长+两个执行员+三个辅助人员。各小组之间相互竞争,连续两年考核最后一名的执行长实行“末位淘汰”,实现执行资源优化配置与有效监督。除此之外,法院还在8个常规执行小组之外,整合部分法警大队警力,专门设立的“轻骑兵”,专职负责对当事人举报的线索进行快速处置。该小组成立以来,快速反应执结多起“骨头案”,大大提高了查控财产的效率。

  “我看见王某家灯亮了,肯定是他趁晚上回来收拾东西,你们快点儿来!”6月30号凌晨1点左右,“执行110”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郭某的举报电话,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立即启动,快速反应组长谭斌一边带领执行员和执勤法警赶往现场,一边安排部署行动计划,不到20分钟,“老赖”王某便被堵在了家门口。

  据了解,东港法院在执行异议案件中,为了消除当事人对执行法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顾虑,创新执行权监督制约模式,实行“裁决外置”,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离出去,归入到对执行工作有监督职责的审判监督庭独立行使,变“内部监督”为“外部监督”。

  为了减轻办案过程中的执行压力、减少执行阻碍执行工作,东港法院建立了“内部合唱”机制。在立案阶段,立案法官会主动提醒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审理阶段,法官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可执行性,尽量引导诉讼各方订立及时履行方案,并更加注重裁判文书用语精准性,为后续执行减少不必要阻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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