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9月29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姜立宏) 将三朵已经枯萎的“断头花”用
牙签接好,“乔装打扮”一番后冒充鲜花以次充好卖给顾客,没想到却被顾客识破,经工商部门调解,店家被责令给予顾客双倍赔偿。
中秋节晚上,市民王女士到宁夏路一家花店买花,此时花店快要下班了,店老板匆匆给王女士包了一大捧
玫瑰花。付给店老板48元钱后,王女士捧着花往家赶。途中她整理花时发现,其中三朵玫瑰花没有花茎,取而代之的是一根根牙签,王女士返回花店找店老板讨说法,花店早已关门下班。王女士立即来到附近的工商所投诉,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后,答应次日一早与王女士一起到花店处理。
第二天,执法人员与王女士来到花店。见“断头”花被识破,店老板边解释边道歉。原来,当晚王女士买花时,剩下的花不够用,店老板只好用三朵“断头”花充数,并想出用一小段牙签固定的办法。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教育店主,明知鲜花质量不好却弄虚作假、滥竽充数,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如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规定应给予消费者购买商品价一倍的赔偿。经调解,责令店家双倍赔偿王女士96元。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