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钢
在对精神病患者史成(化名)的采访中,我感觉到了许多无奈:他年迈的父母担心他“闯祸”,不得不将其锁着;医院一次次地帮其“解锁”,又一次次将其送回“铁笼”。 “精神病”患者被锁在家里或者关在铁笼里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但当我亲眼见证这一切时,还是感到了不小的震撼:破旧的房子、冰冷的铁链、老人脸上深深的皱纹,无不诉说着这个家庭的无奈。
虽然史成曾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但经过治疗,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的。我见到他时,他完全可以很正常地与人交流,甚至对自己为什么被锁着都非常清楚,即使这样,他的父母还是不得不把他“锁”起来。
“不锁起来,打了人、惹了祸,我们还是要赔钱啊!”接受采访时,史成已经年过八旬的父母非常无奈地说。实际上,史成的父母不是没给他治过病,但沉重的医疗费早就压垮了这个农村家庭,面对疾病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这对老人也是束手无策。
刚刚施行不久的《精神卫生法》规定要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权”,但这一权利在这个家庭面前却显得苍白无力。这是因为只有保障了他们的生存权,才能提“自由权”。
其实,近年来相关部门在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权益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像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对困难患者进行救助等等。但这些还不够,因为精神疾病往往需要终生治疗。
史成就曾多次被医院救助治疗,但每次被送回家,很快就又会复发。这主要因为他回去后不能按时服药,曾多次救助过他的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也感到很无奈。
这样的例子不只发生在史成身上,有的精神病患者因为经济等原因,从医院被接回去后不久便放弃了治疗。
“关键还是国家投入不够,政府要是多承担一些,这样的事情肯定会少一些。”采访中,就有专家向我透露,虽然国家对精神卫生投入有要求,但各地财政状况不同,投入情况千差万别。如果各级政府都能多承担一些,多投入一些,建立起健全的社区康复机构、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我相信锁着的患者就能少一些。
(作者为本报时政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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