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汽车保有量突破140万辆 鼓励淘汰国Ⅰ柴油车

2013-10-10 17:0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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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0月10日消息  10日上午,青岛市政府就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资金补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自2013年11月1日开始,按照车型及使用年限,分阶段实施不同补助标准,对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资金补助。据介绍,此次将补助下限由800元大幅提高至3200元,最高则可获1.8万元补助。

  国I黄标车提前淘汰最高可获补助1.8万元

  此次补助对象针对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青岛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各有关区)需在11月1日前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其中,各有关区财政供养单位及本办法实施后变更至各有关区的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

  对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车型及使用年限,分阶段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淘汰的,给予4000至18000元的补助;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给予3200至14400元的补助。

  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可参照此补助政策制定本辖区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此外,此补助政策实施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2011年至今淘汰高污染黄标车5.2万辆

  市环保局副局长葛福宏在会上介绍,2012年全市汽车保有量132.19万辆,其中黄标车约14.51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98%,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汽车排放总量的49.44%。黄标车数量所占比重虽然不到1/5,却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近一半,淘汰黄标车是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2011年以来,已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9011辆,发放补助资金7391.18万元。到2013年11月1日,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到市区全域,除市区外,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主城区均已实现高污染黄标车限行。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5.2万辆。

  青岛市汽车保有量每年递增20万辆

  根据统计,当前,青岛市汽车保有量已过140万辆,且仍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2011年以来,青岛市共完成11座储油库、543座加油站和237辆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黑烟车治理方面,2011年以来处罚黑烟车10306辆。至今全市共环保检验机动车110余万辆,机动车环保检验率稳定达到80%以上。

  葛福宏称,目前青岛市正在加快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建设,实现快速筛选高排车辆、快速查处违规驶入限行区的黄标车辆,有效解决黄标车明限暗行问题。还将建设道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进一步摸清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及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强化黑烟车辆专项整治。

  新标准大幅提高补助下限

  据了解,2011年,青岛市政府出台《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提前淘汰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柴油黄标车的车主给予800至18000元的补助,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本次补助标准,仅提高了补助下限,但上限保持不变。会上,葛福宏介绍,通过前期调研测算,目前青岛市补助标准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这次淘汰的主要是国Ⅰ排放标准柴油车,其中货车比较多,行驶年限大多已经十余年,车况比较差。因此虽然上限不变,但补助下限提高对车主的吸引力仍比较大。

  符合补助标准的车主,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比如回收企业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市公安部门发放的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个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各区行政审批大厅联合窗口进行审验办理即可。

  文/宫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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