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淘汰全省黄标车 提前淘汰最高奖1万8

2013-10-11 07:5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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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淘汰受理窗口(资料图片)



  市环保局副局长葛福宏说,目前全市仍有约13万辆黄标车,市区约有1.4万辆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目前,这些车辆已接近淘汰年限。10月1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岛城正式发布新一轮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政策,根据计划,岛城将鼓励提前淘汰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

  按照计划,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淘汰的,给予4000至18000元的补助;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给予3200至14400元的补助。市环保局副局长葛福宏说,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可参照此补助政策制定本辖区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此补助政策实施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符合条件的车主,拿着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市的行政审批大厅就能申请。”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宋敏说。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5年年底前山东省将淘汰所有黄标车。

  记者了解到,本次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政策详细规定了车辆范围,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给予相应的补助:属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本意见实施前,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青岛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各有关区)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其中,各有关区财政供养单位及本办法实施后变更至各有关区的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

  按照计划,从11月1日起,青岛将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7时至20时,包括城阳、黄岛在内的市内各区和胶州、莱西、平度、即墨四市都将禁止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包括属于高污染黄标车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这也就意味着,高污染黄标车车主若不淘汰车辆,只能挨罚了。另外,通过多种措施,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5.2万辆。文/图 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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