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逸景园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开发商曾承诺可租

2013-10-11 08:0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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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买海逸景园的房子时,开发商承诺过我们楼底下的车位可租可售,但是等我们入住后,他们突然变卦,地下车位变成只售不租。地下车位空着,一片片浪费,地上找不到车位。本身地下车位也包含在我们买楼的公摊面积之内,他们开发商有什么权力只售不租?”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说。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的小区入住三年多了,一直不让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荣华物业是开发商请的,我们楼的单元门永远是开着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保安连问都不问。再者我们没座楼前的通道以前都是停车用的,荣华物业私自安上隔离墩子阻止我们停车。”

  实际上,小区交付以后,地下车位空着没车的现象非常多,而这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开发商选择只售不租。10月10日,记者调查获悉,经小港湾管委会落实,开发商小港湾公司表示未“承诺过楼底下的车位可租可售”的意见。海逸景园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小港湾公司所有,为便于车库管理和资产运营,经小港湾公司研究决定,现阶段海逸景园地下车库以“只售不租”的标准来启用和管理。小区业委会成立问题方面,经市北区即墨路街道办事处落实,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市北区物业办的指导下,已启动成立程序,现正处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阶段。

  记者了解到,《物权法》第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说,开发商在修建了车位、车库之后,应当首先将其出售、出租给业主,而不能高价卖给第三人。如果业主有能力购买,则应当予以出售;如果业主没有能力购买,则应当予以出租。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明确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然而,青岛的很多开发商无视相关规定,依然我行我素,强行只售不租。在此潜规则下,最近几年,青岛的车位价格节节攀升。崂山某楼盘的地下停车位价格今年是25万元,而去年是16万元。市北某高端楼盘的地下停车位价格起价约13万元,最高价是30万元。市南和崂山海景高端楼盘的车位价格已经到了30万元左右。

  即使在原四方和李沧区,车位价格也涨了上来,大都在10万元左右,高价已经到了17万元。车位价格开发商随便喊吗?有没有相关规定?记者了解到,对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普通商品房、限价房、保障性住房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车位租赁费是指车位所有权人将车位出租给租赁人停车所收取的租金,而开发商出售车位的价格则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继续下去,开发商仍有可能提高车位价格。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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