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进入集中缴费期 儿童大学生每人50元

2013-10-16 06: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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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15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15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本月起,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进入集中缴费期,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参保居民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以免影响自己的医保待遇。

  根据规定 ,在校学生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缴费参保,其他人员通过户籍所在街道保障中心登记参保。参保时须持居民医保卡、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证件。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办理相关补助手续。

  各类参保居民的缴费时间要看清楚:六区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保险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大学生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险年度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四市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如果居民滞后参保、中断参保,要按以下规定处理: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后参保和中断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除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外,市区财政部门还按年度进行补助,今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属独生子女的中小学生和儿童,财政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补助。

  调整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标准的相关公文,可通过青岛政务网查询。参保事宜可拨打12333了解,或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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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15日讯(记者 刘雪莲) 本报15日刊登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的消息后,不少失业人员在算自己能领多少钱。不过,记者15日从人社局了解到,并非所有失业的人都能领失业金,首先要符合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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