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
三险合一,医疗救助范围将从低保家庭向其他低收入家庭拓展。记者昨日采访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 《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诸多惠民新举措,如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公共卫生经费等。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调研三险合一的工作,救助范围也已经扩大到了低保边缘家庭。
三险合一期待待遇"拉平"
根据我省的规划,今年将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此前人社部的规划,这项工作本来是要于今年6月底出台详细政策的,但目前又推到了年底,"国家没有出台政策,三险合一也就没法落实具体的办法。"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青岛的有关部门也已经开始调研,积极筹备三险合一的相关工作。
记者昨日采访发现,"三险"中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府补贴方面存在一些共同点,两者的个人缴费差别根据人群不同而不一样,居民医保中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但在政府补贴方面,居民医保本年度为每人240元,下一年度将涨到300元。相比之下,新农合制度的政府补贴,四市政府补助为300元,个人缴费为75元,明年初步定为340元,个人85元。崂山区的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435元,开发区的个人缴费和补贴分别是75元、460元,城阳个人缴费95元,政府补贴385元,黄岛区个人缴费75元,政府补贴390元。"综合来说,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平均缴费数额、政府补贴相差不大,是否可以在制度整合后将报销情况统一呢!"业内专家认为,两种保险在住院报销、门诊买药、门诊大病的报销范围和比例上,都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大病医疗救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范围很大,但新农合相比范围较小,既然缴费和补贴差不多,真应该借着政策的整合将报销水平"拉平",让参保居民和参合农民享受差不多的待遇,这一点希望负责统筹的部门能考虑。
医疗救助扩至边缘人群
根据我省的规划,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逐步由低保家庭向其他低收入家庭拓展。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11年起,我市建立了城乡一体的救助制度,救助病种覆盖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病种,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取消了起付线、扩大了救助范围和病种、增加了门诊救助等。在此基础上,2012年,我市又出台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办法,对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特殊大病医疗需求作出医疗救助的制度性安排,医疗救助从低保、低保边缘户扩展到中等收入以下家庭。2012年,为4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4215万元。截至2013年9月底,全市医疗救助共计2613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672万元,比2012年同期增加30%。据介绍,我市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已经由原来的低保家庭成员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方式包括参加医疗保险缴费补助、住院救助、门诊大病救助、普通门诊和特殊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