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实问题,青岛市自2012年7月起开始实施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目前,全市已有4万人次享受到大病救助待遇,救助金额约1.2亿元。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青岛市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使该市的医疗保障最高额度得到大幅提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
保障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80多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保障额度由原来的17.2万元提高到77.2万元。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