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市区大药房设置回收点 普通市民家中有
过期药、发现药店售假该咋办?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这次销毁的部分药品,也有大药店回收的市民手中的过期药品,其实很多市民没有这样一种习惯,把很多过期的药品,当做生活垃圾随手扔到垃圾桶去了,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万一被人捡去,这些过期药品或者假药对人体健康也是有害的。”
“现在即墨市相关部门就公布了32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在黄岛400多个药店都可以回收,在市区内,一些大药房也是接受市民的过期药品回收的。”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这些保健品的危害性上,主要还是看这些药品有没有违法添加,我们经过执法检查发现,其中个别是有的,但是大部分还是药品成分含量不足,或者是使用违法的批准文号。”对于保健品的误区上,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很多市民都夸大了保健品的功能,希望治病,一些辅助降血压、降血糖的保健药,宣传吃了之后就立竿见影的话,可能就是假药,保健品说到底还是一个食品,没有那么神。”
市民如何鉴别药品的真伪呢?工作人员介绍说:“不合格的药品,普通市民鉴别确实有一定的难度,要想以最简洁的方式鉴别就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使用数据查询,不管是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大家输入批准文号,就能查验药品的真伪。”
文/图 记者 郭振亮
◎案例 A 假药藏身药店里 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某药店药品专区内摆放的6盒“医圣喘除根(芥子杏仁胶囊)”,从外观标示等特征来看涉嫌假药。执法人员随即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对药店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全面检查药店进货台账记录和库存情况;二是将产品依法查扣并立即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三是向产品标注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协查函。
经市药检所检验,“医圣喘除根”含有茶碱、马来酸氯苯那敏和醋酸泼尼松等多种药物成分。据卫生医务人员介绍,哮喘患者服用该产品后效果可能立竿见影,但一旦停药又会复发,突然停药还会引起哮喘恶化,长期服用会对人体产生血压升高、肥胖、免疫力下降、诱发白内障等严重危害,甚至引发心律失常及心脏骤停。该产品标注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回函证实,标注的生产企业不是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2009年第69号公告)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该产品为假药。
掌握确凿证据后,执法人员再次组织调查,发现该药品是本市贩药的药贩子以治疗哮喘新药的名义批发给药店的,药店负责人再销售给哮喘病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办案人员认为此行为已涉嫌犯罪,遂与公安、检察院进行了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公安牵头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经过近半个月的跟踪调查,发现了药贩子的踪迹,将其抓获。经突审,该药贩供述,他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在网上与某省一名药贩子取得联系,并定了供货协议,通过物流邮寄的方式先后共购进“医圣喘除根”240盒、类似的产品“中华骨康”340盒,分别卖给本市某区的8家药店。专案组对该药贩子的住处依法进行了搜查,发现了违规存放的“阿莫西林胶囊”等药品19件,以及账簿、电脑等作案工具。目前,此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专案组同时将顺藤摸瓜,全力追查上线及生产窝点。
B5种保健品共用1个批号 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某医药连锁经营企业一门店销售的5种保健食品共用1个国家批准文号。执法人员当场将产品依法查扣,并立即向产品标注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协查函。经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助调查,发现这5种产品均为假冒保健食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给予了该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保健食品及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5.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